高速公路5月6日恢复收费,ETC被诟病的那些问题解决了吗?
今天是“五一”小长假最后一天,自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而在此前,国家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针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ETC系统转换磨合期出现的错误计费、重复计费、计费时间错误、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等突出问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了系统问题“清零”行动。恢复收费后,ETC收费会有什么不同?之前的那些问题都解决了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将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相关咨询及回答整理如下:1、恢复收费后,收费标准和之前有变化吗?答:恢复收费并不涉及收费标准的调整。对于此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改由ETC收费,带来的计费和标准和方式的变化再解释如下: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涉及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客车应缴的通行费金额总体看也不会发生变化。部分客车实缴的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高造成的。取消省界收费站前,通行费收费大多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例如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5元每公里,行驶19公里和21公里的应缴通行费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取消省界收费站前,取整后的实缴金额均为10元,使用ETC打95折后为9.5元;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实缴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使用ETC打95折后分别为9.03元和9.98元,比取消省界收费站前有升也有降。此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应缴通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货车由于从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涉及到收费标准的调整,但总的费额是不增加的。国家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督导指导各地,以2018年和2019年高速公路实际交通量和车货平均总质量为重要依据进行测算和调整,要求各地在测算和实施工程中满足以下三个要求:一是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的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二是确保每一类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缴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应缴通行费额,也就是单个车辆在标准装载情况下的通行费支出也不能因此而增加;三是实际交通量中,至少60%以上车次的通行费小于计重收费时的应缴费额。今年1月1日之后,部分公众反映部分地区的货车通行费增长了,为此,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已认真分析测算,提出了处理意见。相关地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上述三点要求,通过调整货车收费标准和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方式,降低了货车的实际通行费支出。2、针对ETC系统的故障问题,做了哪些调整和改善?是否已经稳定?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部分地区在系统转换磨合期出现了错误计费、重复计费、计费时间错误、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等突出问题,给广大用户带来了困扰。对此,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了系统问题“清零”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改了发现的问题,启动了系统优化工程。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发现的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于这次恢复收费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建立了技术保障机制,将督促指导各地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及时妥善处理。3、恢复收费后,通行ETC车道是否能及时显示全程金额?答:今年年初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辆在ETC出口车道不显示全程通行费额,而是通过推送信息或账单提供费用查询服务,但部分公众对此提出了意见。为满足公众需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ETC“费显”工程。目前,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车道都可以显示本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4、恢复收费后,一次通行收到多条手机扣费短信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答:为解决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的问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系统优化工程,通过整合相关信息,初步实现了“一次行程、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下一步,将督促各地,结合恢复收费后的实际应用情况,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5、95022客服电话打不通的情况有改善吗?答:为满足全国ETC客户的出行服务需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推动95022、12328以及地方服务热线,共同为公众提供服务。同时,建立了跨省投诉快速处理机制,修订了高速公路全网运营和服务规则,建立了ETC客服排行榜,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客服支撑能力建设,增加客服人员,更好地为公众提供高品质服务,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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