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新对外公布
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和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和简历
张和,男,汉族,1950年12月生,河北迁西人,1978年1月入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河北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
1969.10--1973.08 迁西县斗批改工作队、县农机局办公室工作
1973.08--1976.08 河北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76.08--1978.04 迁西县东荒峪工委团委书记
1978.04--1979.06 共青团唐山地委干部
1979.06--1983.12 唐山地区行署办公室资料员
1983.12--1984.10 唐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1984.10--1985.11 唐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1985.11--1991.02 唐山市政府秘书长
1991.02--1991.09 唐山市市长助理、政府秘书长
1991.09--1994.02 唐山市副市长
1994.02--1994.11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4.11--1994.12 唐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4.12--1995.03 唐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5.03--2002.12 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12--2005.03 唐山市委书记
2005.03--2006.10 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
2006.10--2006.11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6.11--2011.01 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1.01--2012.03 省政府党组副书记、顾问
2012.03 省政府特邀咨询、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七届省委委员
(简历摘自河北省政府网站)
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最新公布,廊坊2人被查处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东方派出所指导员李海平,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广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海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廊坊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海平政务撤职处分。
安次区码头镇南壕村原党支部书记都清涛,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安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都清涛开除党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