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着力在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指导体系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量质并举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目前,全市发展家庭农场2601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822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515.67万亩次。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登记管理,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沟通共同做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合作社移出工作,充分利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完善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对于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托管组织予以重点扶持。全面开展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收支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化。目前,家庭农场已成功赋码302家。
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创建农民合作社,支持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积极推动农民合作社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入股等形式办公司。大厂众强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打造资产自销经营模式,以水果种植、销售、采摘为主要经营项目,注册资金105万元,共吸纳本村村民81户,土地入股80亩,资金入股46.2万元,整体折合股金112.25万元。广阳博汇种植专业合作社邀请农业公司入股,形成“合作社+公司+社员”的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模式,2022年生产总值达210余万元。
我市成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税与金融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规范管理、智能财税、合作对接、融资服务等一体化、低成本、优质服务,有效破解经营主体记账难、融资难、规范难等问题。已开立新农主体账户633户,其中已有288户入驻新农金融服务中心,享受减免政策实现规范记账,支持新农主体客户贷款授信522户,授信金额1.069亿元。实施“千员带万社(场)”行动,建立健全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辅导员管理机制。目前,已拥有辅导员150余名。此外,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参加各类培训活动。
我市累计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684.5万元,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断增加科技机械投入,配备多种信息化设备,构建温室大棚智能控制系统、智能水肥一体化控制、气象环境和病虫害监测等平台,通过数据记录、实时监测、数据分析,实现节水、节肥、省人工、控药残的目标。比如,永清县富民果蔬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全部配备果蔬病害臭氧物理防治系统、小气候观测系统、远程温湿度控制检测系统、APP网上运营系统、统防统治无人机等一系列现代农业管理系统和设施设备,年均带动成员农户增产30%以上。(记者 马越 通讯员 郑晓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