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邢建云 记者 杨雅淇)2023年,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动检察办案和队伍建设提质增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延伸法律服务经济发展触角。制定《关于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实施方案》等文件,实行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办理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组织传销活动等案件12件,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惩治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销售假药、职务侵占等直接侵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1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做好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起诉2件6人,不起诉1件1人,做好反向衔接,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意见书1份。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开展“检企同行”企业合规法治宣讲2次,以能动检察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双向保护原则,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3年以来,共批捕14件18人,起诉11件16人;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10件14人,不诉3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8人。发挥司法社工专业优势,开展心理测评与疏导10次、社会调查10次、家庭教育指导6次,发出督促监护令12份。办理综合履职线索8件,针对校园周边违规售卖烟酒、校园周边设施安全、校园出行安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份,消除威胁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针对监护侵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推动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积极开展未成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监督专项活动,与县民政局、残联等部门沟通,调取相关数据,全面核实涉未成年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加强法治教育,开展“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等法治宣讲活动27次,不断拓展宣讲领域,深化宣传效果。 坚持人民至上,能动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登记各类信访案件32 件,其中国家司法救助类案件19件,民事申诉类案件1件,立案监督类案件5件、控告类案件4件,其他类3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0%。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2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2万元。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53人次,邀请听证员76件次,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聚焦重点难点,推进刑事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对看守所安全监管,与县看守所联合召开巡回检察“回头看”座谈会,听取县看守所对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现场查阅台账记录、相关档案、调取监控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提出20件书面监督意见,并制发管理类检察建议1件。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5件,全部被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