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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招生政策】致全市初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勾春然 2020-4-13 14:36 廊坊日报 150172 0

摘要:    各位家长朋友:   近期发现有人以衡水二中名义到我市进行违规招生活动。为防止家长上当受骗和经济损失,现将域外学校在我市招生的现行相关政策予以告知。   1、域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含民办学 ...

  各位家长朋友:

  近期发现有人以衡水二中名义到我市进行违规招生活动。为防止家长上当受骗和经济损失,现将域外学校在我市招生的现行相关政策予以告知。

  1、域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含民办学校)。

  2、域外国办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

  3、域外民办高中学校需到廊坊市教育局申请,经审批备案后,按核定的招生指标,统一录取,额满为止。超过人数违规录取我市学生的,对招生申请不予审核,对招生结果不予承认。

  4、未在我市教育局申请备案的域外民办学校不得在我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所有未审批先承诺、私下签订协议、交定金、组织考试招生等违反招生录取程序的,均为违规招生行为。

  由上述原因导致学生无学籍、无学可上以及出现的经济纠纷,由违规招收学生学校、中介机构和家长负责。

  目前,廊坊市教育局未接到任何一所域外民办高中学校在我市招生备案申请。

  望广大家长谨慎对待域外学校或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没有招生职能,所有中介机构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招生行为,避免上当受骗和经济损失,甚至导致孩子无学籍或无学可上的事情发生。

  廊坊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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