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春节刚过,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到职工王某来电,反映其在某蔬菜批发市场上班,由于疫情原因初四、初五无法出村复工,单位以此为由扣其1月份工资,希望申请仲裁解决。工作人员按照疫情期间办公要求,采取电 ...
春节刚过,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到职工王某来电,反映其在某蔬菜批发市场上班,由于疫情原因初四、初五无法出村复工,单位以此为由扣其1月份工资,希望申请仲裁解决。工作人员按照疫情期间办公要求,采取电话沟通方式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问题陈述,并进行了调解。当天,该蔬菜批发市场同意将工资补发给王某,一起工资拖欠争议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阶段。 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劳动关系保障。一季度,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37件,其中调解403件,调解率75%,涉及劳动者627人、金额1404万元,到期结案率100%,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以方便群众办事、保障劳动者权益为导向,改变维权方式,针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隔离人群,提供电话、微信、网络咨询等不见面服务维护劳动权利。缩短维权时间,将仲裁受理时限由5天压缩至1-3天,处理时限由45天压缩至30天。同时,灵活调整时效,针对特殊时期、特殊人群、特殊地域的争议,灵活适用中止、延期等方式,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建国介绍,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及疫情防控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普遍推迟,部分企业效益不佳、经营困难,导致劳动者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情况增多,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从案件涉及领域来看,私营企业和港澳台及外资企业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多发领域,占一季度受理案件总数的99.8%,私营企业由于对劳动法律法规重视不够,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仍有欠缺,争议案件占首位。同时,随着“互联网”模式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劳动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劳动者的诉求更多,新型用工关系蓬勃发展,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更加多元化、复杂化。 “综合一季度案件处理情况分析,受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上半年我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可能继续高位运行。”王建国说,全市各级仲裁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用工指导,加强基层调解,提高仲裁质效,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记者 刘玉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