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您的临时身份证,请收好。”12月22日上午,黑龙江户籍居民刘女士在三河市公安局燕郊综合服务大厅民警的帮助下,成功补办居民身份证并拿到了“跨省通办”的临时身份证,这也是我市发出的首张“跨省通办”临时身份证。 刘女士是黑龙江省人,目前在三河市居住,刚刚旅游结束返回燕郊但发现身份证丢失,因办理电子社保卡急需使用身份证,便前往三河市公安局燕郊综合服务大厅咨询补办手续。了解到刘女士的情况,工作人员为其介绍,12月21日河北省厅刚刚颁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现在外省人员也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了,刘女士的情况刚好符合办理条件,户籍民警当场与刘女士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为其采集身份信息,受理异地身份证补办业务,待户籍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随即为其制作办理了临时居民身份证,我市第一张跨省补领身份证时申请的临时身份证仅用了十分钟左右就成功交到了群众手中。
拿到新办的临时身份证,刘女士激动地向户籍民警表达了谢意。这也是三河市公安局办理的全市第一张跨省临时居民身份证。
据悉,自2023年12月21日起,全省全面开通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功能。公民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注意事项
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必须在跨省异地申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后,且办理身份证信息通过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不予审核签发的,不能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