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为今年秋冬季重点区域大气治理给出路线图。今年创新性设置了分段目标,方案还明确,被评为绩效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为何首次设置阶段性目标?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压力下,大气污染防治有没有特殊考虑?是否会大范围停工停产?11月9日,记者专访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相关负责人。
1、污染越重目标越严
Q:
今年攻坚方案与以往有何不同?
目标方面,创新性地提出分段控制目标,主要考虑是2020-2021年秋冬季横跨“十三五”和“十四五”,2020年一季度空气质量受疫情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原则,充分考虑2020年一季度空气质量的疫情影响,将2020-2021年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分类确定各城市的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污染越重目标越严,对“十三五”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城市进一步提高要求。
区域方面,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统筹考虑。主要考虑是两个区域大气污染程度相当,污染特征相似,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以公路为主,冬季采暖散煤污染突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前两个秋冬季对汾渭平原单独提出要求。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对两个区域重点任务要求已基本一致。同时,现阶段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山西、河南两省同时涉及两个区域,将两个区域统筹考虑,制定统一的秋冬季攻坚任务措施,有利于各项任务措施部署和落实。
措施方面,重点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措施落实,不搞层层加码,在措施设置上更加突出精准施策。
2、对存在问题企业加强指导
Q:
今年秋冬季同时面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以及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的压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没有特殊的考虑?
此次攻坚方案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在具体措施上不搞层层加码。
各项措施中,不仅没有了普遍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等表述,而且处处体现着差异化的原则。比如,方案明确,被评为绩效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严格落实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监督帮扶方面,今年更加强调寓监督于帮扶之中,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好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加强指导,帮助优化治理方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方案》对做好蓝天保卫战收官工作也有明确部署,要求各地对照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进行系统梳理,完成目标任务存在风险的地区,要制定针对性措施;对尚未完成的重点任务,要梳理项目清单,倒排工期,分解落实到区县和责任部门,确保按时“销号”。
3、“最严停工令”等消息不实
Q:
日前有消息指出,今年秋冬季部分地区“停工令”较往年更严格,但也有声音认为,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可能会放松?
近两年一到秋冬季就会出现“最严停工令”之类的舆情,这是不实信息。近几年的秋冬季攻坚都突出强调依法治污,坚决反对“一刀切”。近两年的攻坚方案中,强制性的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停工令”等说法更是无从谈起。
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要求不会放松,如前所述,今年的《方案》立足于抓好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完成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任务,既不放松要求,也不搞层层加码。
《方案》中也专门给地方提了醒,要求各地做到“三个避免”,避免因目标任务进展超出预期而松懈倦怠,对企业放松监管、降低要求;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不担当作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为完成目标任务而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及不顾实际情况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简单粗暴措施,敷衍应对,临时性过关。 |